我心中永远的神——罗德曼!!!~(转)
[b][font=楷体_GB2312][font=黑体][size=6][color=magenta] 还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NBA球员象罗德曼这样奇特。NBA管理层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所有罗德曼的对手提起他就暴跳如雷象裤裆被烧着了一样,甚至穆大叔这样的老好人当年也在球场上忍无可忍象个泼妇一样跳着脚大骂。然而几乎所有的球迷却都对他爱得很疯狂。
这就叫一些外行人很不能理解了,因为大虫无论怎么看,都象极了一个十足十的流氓,五毒俱全,喝酒打架玩女人什么都干,在球场上更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牛X,曾经一脚踢飞摄影记者,一个背摔把皮蓬下巴摔开花,最有趣的是跟马龙从篮下玩蒙古式摔跤一直摔到中场线……大虫当年还曾把自己跟那著名的谁谁上床的细节给描写得那叫一个通透,结果被人家指着鼻子骂他不遵守游戏规则……哈哈,大虫就是这样一个人,你每次想起他,虽然明知道他劣迹斑斑,却总是恨不起来,再想上那么一小会,就又该想到他那些傻里傻气孩童般的表演,于是忍俊不禁,继而捧腹。——他总是这么地给人带来快乐。
所有人开始注意大虫,或者说所有人打量大虫时候的眼光,大概都不会是从球技开始的。因为映入你眼的总是一个五颜六色的脑袋,而你的注意力,绝大部分都用来思考这家伙的脑袋明天会是一个什么颜色了吧?大虫用在他的外形上的功夫远比用在训练上的多,他花尽心思想着明天染什么头发穿什么衣服,是穿婚纱还是干脆不穿衣服……反正是别人越不这么打扮,他打扮起自己来越起劲,NBA越不让穿什么,他越要穿什么。NBA越不让干什么,他越要干什么。
但是如果你据此以为,喜欢大虫的都是些另类时尚的追随者而不是纯粹的球迷,那就错到家了。大虫吸引我们,是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球员”,是一个在为球队最大限度贡献力量的基础上敢于义无返顾地展露自己个性的球员,而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在NBA工作的另类时尚者”。
没有大虫的篮板球,就没有公牛的第二个三连冠,我想对于这一点,跟我一起经历过公牛王朝的球迷应该不会有谁反对吧?他那NBA历史上最强大的篮板能力和让人窒息的一对一防守能力,是无论什么时代的NBA球队都最最喜欢的,尤其可贵的是,大虫不投篮!他在球场上的价值取向和大部分球员完全相反,在几乎所有球员都把投篮视若性命而不屑于防守、挡拆等脏活累活的NBA,偏偏横空杀出一个花大虫,看到脏活累活两眼放绿光,而对于投篮这块大肥肉,却懒洋洋的嗅都不嗅一下。
这样的球员,哪个球队不喜欢?即使他偶尔狂欢一夜第二天不来训练又怎么样?第三天打比赛的时候照样能拿下24个篮板并把个肖恩?坎普防得找不着北。
厌恶大虫到极点的奥尼尔曾经不屑地说大虫拿的总冠军不值一提,因为“我奶奶和迈克尔?乔丹一起打球也照样能拿6个总冠军!”。但是后来,公牛王朝解体后,大虫去湖人打了几天短工,那几场比赛,他的篮板和防守却使湖人赢球变得分外轻松,同时也解放了深陷重围的大鲨鱼,使鲨鱼杀了个痛快。这个时候,不知道大鲨鱼作何感想。
大虫是不会得分所以才干脆故意作高姿态吗?
这样想是可笑的,因为大虫大学时代,曾经是联盟的得分王。
这样想更是可怕的,因为大虫可以在别人以为他不投篮所以对他放弃防守的最后决定胜负的时候,突然一改懒洋洋的神态,以极其标准而优美的投篮姿势,开始跳投!球一个个地空心落进篮筐,早已忘记了要对大虫防守的对手不知所措地看着这个在所有比赛里根本不怎么投篮的怪物用完美的姿势把球一个个地投了出去。
大虫连着进了两个三分球。第三次三分投篮,球刚离开手指尖,他已经迫不及待立刻转身跑向后场,一边跑,一边得意地点着头。一下,两下,当他点第三下头的时候,球刚好落进篮筐里,刷的一声。大虫象个孩子般得意地笑了,他高举双臂,拥抱观众的欢呼。
大虫的手感天下第一。我从来都是这样认为。他的大手,只要有一个指头尖或者一个指甲接触到了球,那这个球,命中注定将在0.2秒之内被抱在一个花脑袋球员的胸前。
现在的NBA,部分人说大本特象大虫。简直可笑。
先抛开两人云泥之别的个性不说,单说两人的天赋和对篮球的理解能力,就差了好几个档次。两人都不会得分,但是大本是因为能力太差,而大虫如果要提起劲来,一场30分的能力是完全具备的。大本是个勤勉踏实的球员,而大虫是个桀骜的天才。
再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象大虫一样给我们带来会心的欢乐。步行者队的阿泰同学崇拜大虫,学大虫的作派,穿大虫的号码,但是,他至多只是个形似,大虫最本质的可爱之处,他这辈子也触及不到。大虫为了球队的胜利,不惜以毁灭自己的形象为代价去打击对手,而阿泰,给人印象比“奥本宫事件”更深的,是在球队正困难的时候要求球队给他放假去出唱片。
大虫有些傻乎乎的,但是傻人有傻福,大虫流浪到哪支球队,那支球队要么夺得总冠军,要么差点夺得总冠军。他手上的冠军戒指,够某些人眼气的了。
但是,NBA容不得大虫的存在。他们不让大虫入选名人堂,不让大虫参加全明星周末,哪怕大虫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篮板天王,也不行。
大虫永远也不会妥协。他不向一切违反自己意愿的力量让步。他宁可什么都不要,也不放弃自己我行我素的个性,不放弃自己想做的事。所以,他赢得了队友的尊重,赢得了球迷的爱戴,也赢得了众多女性的青睐(某年,大虫并评为全美最性感男士)。
大虫在后公牛时代,为了糊口,辗转了几支球队,却都草草收场,从此再也没有回到NBA。甚至连个像样的退役仪式都没有举行。所有的球迷都期待着看他兑现“退役时要一丝不挂,慢慢退出球场”的诺言,大虫也不想食言,但是,他没有这个机会了,冷酷无情的NBA,不打算给他这机会。
前天在时尚杂志封面上又看到大虫了。看着这个依旧个性十足的坏孩子的图像,我又会心地笑了。
然而这时候,我心里突然闪过这样一幅场景:
初入NBA的大虫,还是个帅气而纯真的小伙子。 比赛开始了一会,教练换大虫替补上场去防守对方的一个角色球员。当时尚且瘦弱的大虫象领到圣旨一样诚惶诚恐地到了人家身后开始不要命地推搡,结果惹恼了人家,人家扭头把他推开并大喊着上前要作势要打他。
大虫手足无措地往后退着,象个受惊的孩子。被队友保护着拉到场边的时候,大虫不好意思地用手指抿抿鼻子,腼腆地笑了。
那一笑,穿越多少年的时光,在我心里定格。 [/color][/size][/font][/font][/b] 老实说,不是特别喜欢他 有个性 非常欣赏他,有激情,有表现欲
PS:大虫以前的得分能力还是很强的.在大学场均20+.
[[i] 本帖最后由 huafa504 于 2008-4-11 23:26 编辑 [/i]] [url=http://nba.cpgl.net/viewthread.php?tid=146667&page=1&fromuid=223204#pid2443117]http://nba.cpgl.net/viewthread.php?tid=146667&page=1&fromuid=223204#pid2443117[/url]
大虫就是这样一的人为他痴迷有的人却十分的讨厌他 我个人蛮欣赏他的,篮板专家加防守专家,进NBA后得分被他忽视,但该他得的分他还是会拿下! 罗德曼的绰号其实是“小虫”。 对他没感觉~~~:CT_013: 佩服这位篮板高手~ 怎么说呢,大虫也有他的苦处,是个好球员 有激情:CT_001: 大虫是激情类的球员..我比较喜欢的.
而且.其实他也没干什么很大条的事.就是表达下人的欲望罢了.
所以.我感觉.有的时候 他很真. 谢谢大家 呵呵```在打法上,这样的人不太人喜欢啊!!
不过已经过去啦!
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很好的脏活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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